虽然洛斯言没有陪明昭出门,但还是体贴地为她安排妥当。

    餐厅的包房、搭配红酒的菜色和水果,甚至连灯光和音乐都是他精心挑选的,只为了明昭能开心,让她能一直留在自己和孩子身边。

    所以哪怕陪在她身边的人是秦朗,只要她吃饭时心里能想着自己的好,他便知足了。

    更何况,接送她的人是自己的助理,餐厅的经理又是他的熟人,所以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。

    “喂?晚上一起吃个饭?我这儿有一瓶好酒~”

    去餐厅的路上,明昭给秦朗打了电话。

    秦朗是她第一选择的饭搭子,有什么好吃的、好玩的,第一个想到的都会是他。

    “改天吧,”电话那头有些安静,依稀能听到几声啜泣,“我这儿……有点事。”

    明昭脸上的笑容一僵,识趣地没有追问下去,而是稍稍坐直了几分,说道:“那你先忙,过几天再联系。”

    深吸了一口气后,明昭扭头看向了窗外。

    尽管手机里想要约她出来吃饭的男人可以排起长龙,随便勾勾手指都会有不计其数的男人为博她一笑而费尽心思,可惜,明昭对他们没什么兴趣。

    她可不想为他们浪费好酒呢,哪怕是一口。

    和洛斯言料想得一样,明昭也没有给秦梓源打电话,一个不怎么会喝酒的男大学生,同样不是明昭此时的选择。

    所以,当洛斯言从餐厅经理那听说明昭是一个人到的时候,心里别提有多爽了!

    事实证明,有资格、有能力陪在她身边的人只有自己!

    除了自己,任何人都不配同她分享快乐。

    “明昭?”

    服务生带明昭去楼上包间时,靠近落地窗的位置,一只抬起的手臂倏地引起了她的注意。

    洛斯宇?

    进门时,洛斯宇一眼就看到了明昭,明昭也即时对上了他投来的目光。

    他穿着一身得体的西装,手边放着一只蓝色的文件夹。看他正襟危坐的姿态,应该是要接见什么客户,只是他对面的位置空空如也,似乎并没有什么人坐过。

    站起身来到明昭身边,周围并不明朗的光线照在他的脸上,让明昭有种看到洛斯言的错觉。

    洛斯宇的观察力很强,看到服务生手里那支自己送出的红酒,便知晓她来这儿的目的:“我听说这里的羊排做得很好,配上红酒味道一定不错。”

    “他呢?”

    见她身边的那个位置空着,洛斯宇问道。

    洛斯宇没有叫出洛斯言的名字,只是用“他”来代替。

    明昭听懂了他的暗示,回答说:“在家工作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呢?”明昭朝他的那张餐桌扬了下下巴,“你的客户还没到吗?”

    刚戳完明昭的心,回旋镖很快就飞回到了洛斯宇的身上。

    “被放鸽子了。”洛斯宇耸耸肩,轻飘飘地回道。

    前段时间他们是学习项目上的资料,接下来就要亲自参与项目的实践了。

    接洽客户,是做生意必备的能力。

    在明昭休息的这几天,孙副总安排他以业务员的身份去和客户谈生意,让他从底层做起,接触各种难缠的客户,锻炼他的沟通水平。

    今晚是他约出来的第一个客户,没想到第一次就被客户放鸽子了。

    不过明昭倒觉得是情理之中的事,毕竟他现在的身份只是个底薪只有五千块的业务员,谈合作竟然要订人均上千块的餐厅……

    换做是她,她也不会来,天晓得其中会不会有鬼。

    见洛斯宇一身西装革履,同样无人相陪的明昭忽然有了个想法:“既然你今晚没有客户,不如陪我一起吃个饭?”

    明昭对洛斯宇的了解仅限于工作上,下班后几乎从来没联系过。

    她可太好奇了,不知道这张和洛斯言无比相似的脸之下,会是个什么样的性格。

    洛斯宇也不忸怩,面对明昭的邀请,他浅淡地勾起唇角,随后像绅士一样微微躬身,向她伸出了右手:“荣幸之至。”

    洛斯言安排的这一桌子菜很下酒,一口肉一口酒,很快醒酒器里的醇红就快见了底。

    明昭的酒量很好,存放了几十年的红酒让她刚好达到微醺的状态。

    洛斯宇的酒量也不差,虽然没有喝醉,却也不像平时那么紧绷,整个人松弛了不少。

    不得不说,酒真是个神奇的东西。

    喝醉了让人当孙子,喝少了让人装孙子,喝得不多不少才能做回真正的自己。

    饭桌上,明昭和洛斯宇聊了很多。

    一开始只聊一些工作上的事,后面喝得多了,才会聊到生活和自己。

    比起分享过去,明昭更喜欢听他倾诉自己的故事。

    托着下巴,一边喝酒一边听洛斯宇讲着自己的趣事,明昭感觉像进了酒楼听折子戏一样有趣。

    “其实我并不想继承什么公司,我的梦想其实是当一个画家。”

    摇晃着手里的红酒杯,洛斯宇的语气有些失落,轻轻抿一口,香醇的口感里掺杂了几分微苦,“说实话,我其实很羡慕他,要是我爸不管我的话,我……”

    听他说了许多,明昭觉得他们这两兄弟还真是相像。

    都是拥有在人前人后的两幅面孔。不同的是,洛斯言是披着羊皮的狼,光鲜亮丽的外表下是颗黑透了的心,而洛斯宇是披着狼皮的羊,拥有着大杀四方的能力却只想着归隐田园。

    相比之下,还是洛斯言更有趣一点,或许是因为自己也不是什么好人吧,所以这种“黑吃黑”的游戏才会更让明昭兴奋。

    而洛斯宇,更适合像秦梓源一样,偶尔充当一下娱乐生活的调剂。

    这一晚,明昭对他的印象更好了。

    洛斯宇的手很好看,餐叉在他手里仿佛是一支画笔,蘸着酱料轻轻在盘子上勾勒着线条,正是坐在对面的明昭的模样。

    在他低头随性作画时,明昭则举起手机记录下了今晚的一大收获,并用这张两人的合照发了个朋友圈:

    ——好酒、好菜、好朋友![干杯]

    将明昭设为特别关注的人不少,这条朋友圈刚发出去不到一分钟就有好几个人在下面点了赞。

    秦梓源不仅点了赞,而且第一个在下面留了言:看着好好吃[呲牙][呲牙]

    其实有人比他的速度还要快,不过编辑的话并没有发在朋友圈的评论区,而是在私聊窗口:

    ——你为什么跟他去吃饭?

    不知是因为愤怒还是恐惧,洛斯言微微颤抖的手指在屏幕前悬了许久,却始终没有按下去。

    从明昭和洛斯宇走进包房时,他就想把这句话发给明昭了,直到看到明昭的这条朋友圈,憋在心头的冲动才达到顶峰。

    再次打开她的朋友圈,洛斯言用手指不停将照片放大缩小,试图从中找到一些蛛丝马迹。

    照片里明昭举着酒杯微笑,对面的洛斯宇低头用餐叉作画。是再正常不过的画面了,但却气得洛斯言一遍遍地做着深呼吸来平复心情。

    天作孽犹可恕,自作孽不可活。

    07年的罗曼尼康帝,他早该知道这瓶酒是洛斯宇送的才对!

    既然是洛斯宇送的酒,明昭当然有理由邀请他共进晚餐,这也是洛斯言迟迟不敢质问明昭的原因。

    是他自己蠢,没想到送酒的人是洛斯宇,才会乐呵呵地主动安排,费尽心思地给别人做了嫁衣裳。

    低头看着自己盘子里清淡的“孕夫餐”:没有油水的蒸鱼、无糖无辣的青菜……

    洛斯言只觉得自己是个笑话,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安全感又开始逐渐崩塌。

    洛斯宇长得和自己那么像,明昭会不会喜欢上他?毕竟自己是个挺着大肚子的“怪物”,而他是洛家未来正牌的继承人……

    洛斯言飞快地将那句话删掉,换了个语气重新发了一条消息:

    ——我好想你,什么时候回家?

    发完这条消息后,洛斯言一心三用,一边处理着白天的工作,一边吃着饭,一边留意着屏幕上有没有收到明昭的回复。

    可当他饭吃完了,工作也完成了,手机却还是静悄悄的……

    叮~

    吃完饭准备离开时,明昭的手机又响起了一声消息提示音。

    不用看也知道,肯定是洛斯言发来的。

    明昭今晚的心情不错,不想被他怨夫的情绪干扰,索性就没有看。

    “谢谢你的酒,味道不错~”

    回想起那瓶酒的滋味,确实是明昭在这个世界里尝过味道最好的红酒,而眼前的这个人,也在今晚给她带来了不少的快乐。

    “你喜欢就好。”

    晚上的气温有些低,见明昭穿得单薄,洛斯宇脱下了身上的外套,不过并没有替她披上,而是递到了她面前。

    尽管喝了酒,但他依然是个谦谦君子,并不会有什么念头。

    “谢谢。”

    气温确实有点冷了,所以明昭没有拒绝,接过后披在了身上。

    很快,明昭的车来到了餐厅门口,助理殷勤地下车为明昭打开车门。

    就在车门缓缓打开的时候,车子后座上,一束温暖又带有几分阴冷的目光定定地落在了他们俩的身上。

    洛斯言:“昭昭,我来接你回家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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