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住了一周医院,秦姨带着沈初程和姜花回家。

    这是一栋颇具南洋风情的小洋楼,地理位置比较偏,开进低矮别墅区,还要再往里开一段路才到。但小洋楼前有池塘游廊,后有草坪花园,风景这边独好。

    小城只是众多三四线城市中十分普通的一个,不到百万的人口,也有高楼大厦但并不拥挤林立,也有川流人群但并不一日从头堵到尾。都市生活里该有的都有,胜在生活便利,又有生活气息。

    以及,离云城够远。这是当初沈棋正选中这里置地起楼另安家室的主要原因之一。

    来小城近半月,秦姨倒是喜欢这里。在云城,秦姨和老夫人一样,呼吸道常受雾霾等气候困扰,一年大半时间出门都需要戴口罩,房间的空气净化器一日到晚不停歇。这小城空气倒不错,气候也宜人,确实适合生活。她在想,或许应该建议老夫人来这里修养小憩。

    沈初程从要出院的头一天就开始怏怏不乐,连姜花摔了大马趴都不能逗笑他。食物、游戏机、漫画,都不再能引起他的兴趣。明明坚持要留在这里的人是他,但到了真正要回去,他却茫茫然地,不知所措,而焦虑。

    姜花呢,她也有些惴惴不安。孩子最敏感,她从沈初程对回家的反应里接收到的最直接的信息就是:那地方怕是不太好。不然,怎么会有人害怕回家?一路上姜花都沉默地将脑袋贴在车窗,看一路,用尽力气试图记住路线,以备情况不对马上逃跑。

    但一切都是徒劳,入目所见的一切对姜花而言都陌生极了,她一面觉得新奇,一面觉得沮丧,她怕是回不去了,根本记不住。

    姜花的一颗心沉沉浮浮,不知自己会被命运带向何处。

    好在,小孩子的好奇心常常胜过一切。等车开进院落,姜花被小洋楼震撼了。

    小洋楼兼具东南亚风格和南洋风情,奶白的墙面,红色的屋顶,襄以金色或朱红色的边,主楼有三角形尖尖的房顶,还有高大的石雕,整体简洁而线条流畅,整栋小楼舒展而优美。姜花最喜欢的,是白色墙体上镶嵌着的大大小小形状不一的琉璃花窗,阳光下,那些浓郁的色彩彷佛吸着光会流动。

    “哇!沈初程,你家好好看啊!好好好……好好好看!”

    姜花的词汇贫乏,她的惊艳之情全部放在无数个好字里面。

    姜花的审美初体验,是野姜花的白色,蝴蝶的彩色,以及妈妈捡回来的各种彩色的毛线织成的毛衣。那是她一生审美的底色。

    沈初程坐在车上,完全不主动做任何一个下车的动作。他的石膏还没有拆,秦姨让司机把他抱下来坐在轮椅里,自己手上大包小包是医院带回来的行李。

    “花儿,帮初程哥哥推一下轮椅好吗?”秦姨对姜花眨眼睛使眼色。

    姜花一秒接收到,迅速跑到轮椅后,去推。姜花个子太小,轮椅对她来说又高又大,她完全看不见前面的路,并不好操作。

    沈初程大喊:“停!我自己来!让你这个小矮子给我推,直接给我推进坑里了!”

    姜花从轮椅后面探出头来看,果然,刚刚是往池塘里推的。她觉得自己没干好,担心地抬头看秦姨的脸色,害怕自己今天进不去这个好看的家了。

    秦姨笑着对姜花摇摇头,叫她自己往前去开门。秦姨早看出来了,沈初程爱捉弄姜花归爱捉弄,但是并不真的为难姜花。

    得了秦姨的准许,姜花飞快地跑上台阶,推开主楼的门。

    原来,不止窗户是彩色,地板也是彩色的花砖。开阔房间里的家居以白、黑、绿为主,兼具一些橘色。百叶窗打开,阳光穿过大大的彩色琉璃窗改变了颜色,变成彩色的光轻柔地落在地上、沙发上、绿植上还有空气中。

    姜花如坠梦中,呆呆地站在门口,不敢踏进一步。

    沈初程和秦姨从旁边游廊走进来,见到姜花的呆样子,沈初程嗤一声,操作着轮椅走进去。

    家中似乎变了,又似乎没变。

    妈妈在时,时常将百叶窗关上,妈妈的卧室也时常昏暗,沈初程几乎忘了,家里是彩色的。他停在厅中,望向实木楼梯蜿蜒上去二楼,那里空空荡荡,不会再有人站在那里唤他一声。

    秦姨去将家里的工人叫来给沈初程认人。

    姜花见可以走动,醒过神来在厅里追着光跑了一圈,跑上楼梯上两阶,冲沈初程挥手大声叫道:“哇!沈初程!你家,你家是皇宫吗?还是天堂啊!”

    这破锣嗓子,也难为她还能喊出有回音的感觉。

    沈初程面无表情:“沈初程?”

    “初程哥哥!”

    沈初程问:“你还知道皇宫,天堂?”

    姜花跑到沈初程面前卖乖:“我家的收音机里说的!”

    沈初程冷冷笑道:“天堂?这里不是天堂,祈祷它不是地狱就好。”

    姜花问:“地狱又是什么?”

    沈初程不答,问:“你喜欢这里吗?”

    姜花答:“喜欢!“

    沈初程丝毫不被姜花的兴奋感染,无精打采地说:“那,你就陪我住在这里吧……”

    秦姨给沈初程和姜花介绍家里的工人,老夫人原本给秦姨配了两个帮佣,但是秦姨最终留下了一个,另一个换成了司机。

    “这是乔姨,主要负责做卫生和清洗,有时候帮我打打下手。这是何师傅,主要负责开车和园子里一些打扫和修剪。他们早上来,晚上走,只有我是住在这里的。初程,你有什么要交代的吗?”

    乔姨和何师傅知道这栋洋楼的主人是一个不满十一岁的孩子,只觉得这孩子命可真好。等听闻孩子爸刚去世,孩子妈丢下孩子自己出国跑了,又觉得是个可怜孩子。

    他们微微低头悄悄打量沈初程,是一个漂亮但瘦弱的孩子,看起来只有八九岁,哪里像要十一岁的样子。私心想,这份工作工资高,但只需要应付一个孩子,还算是轻松了。

    又看了看旁边的姜花,秦姨交代过,这是老夫人捡回来收养的孩子,是这栋主人的玩伴,日后也住在这里。只是看这黑乎乎瘦巴巴的样子,他们想不透收养他的原因。

    “你们,是不是在想,就我一个小孩子,这份工资拿得还是轻松?”沈初程看着他们说。

    乔姨和何师傅不成想会被这样问,连道:“没有,没有!”

    沈初程只觉得大人虚伪,道:“工资也不是我发给你们,但是总归是有我,才有你们这份工作。所以,这份工资你们想拿久一点,就祈祷我活久一点吧。”

    乔姨和何师傅不知如何应答,这孩子,超过了他们平时对孩子的认知,他明明稚气羸弱又显得暮气沉沉,开口讲话自然带着上位者的口吻。

    秦姨挥挥手,示意他们可以离开了。

    “初程,你原本的房间在二楼,但是你现在腿脚不便,还要养一阵子,现在先住楼下那间大客卧,可以吗?”

    沈初程问:“姜花住哪儿?”

    “住二楼转角的那间。”

    秦姨住在主楼旁边矮楼里的房间,主楼一共四个卧室,三楼一个主卧是以前沈初程父母住的,沈初程住在二楼的大卧室,考虑到沈初程最近要住在一楼的客卧,秦姨就安排姜花住在二楼的那间小卧室了。

    沈初程操作轮椅到一楼的客卧,里面窗明几净,打扫好了,除了床,窗台下还有一张米黄色的榻榻米。

    他指着那个榻榻米说:“姜花睡那儿。我都还没上二楼,她凭什么上二楼住着?”

    秦姨犹豫一下,姜花毕竟是个小女孩,哪里合适老是住一间房。秦姨哪里知道,直到现在,沈初程一直以为姜花是个皮实的弟弟。但秦姨又想,本来就是想姜花陪着沈初程,刚回来,不知道这孩子心里多难受,一起住就一起住吧。

    “好。姜花,你晚上可以睡那里吗?”秦姨问姜花。

    姜花在秦姨眼神的同意下,摸进房去,跑过去上半身砸在榻榻米,姜花脸贴着榻榻米的织料答:“好啊好啊,这个床好舒服!”

    秦姨便道:“那,初程,我去给你们准备午餐。姜花第一次来,你带姜花参观一下家里,好吗?”

    沈初程不回答,直接操作轮椅转身走,秦姨指一指沈初程的背影,姜花便跑上去跟上。

    实际上,根本用不着沈初程介绍,姜花有无数个这是什么、那是什么,这叫什么、是什么意思在等着问他。

    就厅里和游廊院前转一圈,沈初程已经回答姜花的问题回答得口干舌燥。

    “后花园,明天再去,今天就转到这里。”

    姜花脑子里已经塞满了新鲜的东西,不转就不转。她爬上池塘边的秋千架,但不会荡秋千,沈初程就看她像一只猴子一样在秋千上爬上蹿下,快乐极了的样子。

    沈初程想起,那座秋千是那个老头给妈妈专门造的。在他小一些的时候,从幼儿园回家,妈妈就带着他荡秋千,等老头回家。

    那时候他还叫老头爸爸。

    那时候妈妈还会笑会亲吻他。

    但一切从哪天开始变化的呢?

    只知道,有一天开始,小洋楼的前后门多了黑衣保镖,妈妈不再被允许出门。

    他上学回来,总在大门口下车看到妈妈倚在三楼的阳台喝酒。有一天,据说妈妈酒后摔了下来,摔断了腿,像他现在这样打了很久的石膏,阳台被封了起来。

    老头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,每次见面也越来越明显地苍老,好似筋骨被抽离了身体,只剩迅速衰老的皮肉。

    再后来,妈妈见到他,就像见到仇人。他撒娇,会换来推拒。他哭泣,会换来关禁闭。就在三楼转角的贮藏室,他前两年在那里睡觉的时间比在卧室多多了。

    他绝食抗议,她就真的不给他食物。她自己也不吃。

    她说:我和你一起,或许,这样,我们就能真的解脱了。

    她说:这里哪是家,这里是地狱。

    她说:我要是你,有机会出去了,就再也不会回来。

    沈初程晒着太阳,却忍不住将衣服领子竖起来,他觉得冷。

    他问姜花:“这个家,好吗?”

    “好,好好!”

    “让你永远留在这里,你愿意吗?”

    “不!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看吧,果然是不会有人愿意留在地狱的。

    姜花坐在秋千上说:“因为这是你的家呀,我以后要回我家去,我还要找我妈妈呢!”

    沈初程被姜花对于找妈妈这件事情的信念刺痛,他说:“去哪里找?”

    “回家呀。也许回家,我妈妈已经在家等我了。”

    可是我已经在家了,但我妈妈却不会再回来。

    “你还记得怎么回去?”

    “记得呀,先回到那条街,找到我之前住的那个房子,我就能找到回去的路。我都记得!”

    沈初程有了一个想法,他问:“那条街上,有什么?”

    “有条巷子,有很多很多卖东西吃的,晚上好多好多人。哦,那里有一个好大好大的手表,每天都会当、当、当响!”

    “还有呢?”

    “还有……我睡觉那边,有一个好大好大的池塘,比这个池塘大好多好多。”

    沈初程心里有数了,姜花说的,应该是美食城那条街,街中心有一个仿造伦敦的大本钟,街后面是市青年公园,有一个人工湖。

    沈初程诱惑道:“喂,你想不想回家看看,你妈妈回没回来?”

    凭什么,明明他们都被抛弃了,姜花却总是充满希望。

    姜花小炮弹一样冲到沈初程面前:“好啊!”

    沈初程说:“来,你把我推回厅里,等我腿好了,我就带你回去那条街,帮你回家。”

    姜花闻言,眼睛被希望点亮,像两汪清泉被日光照透。她二话不说去帮沈初程推轮椅。

    沈初程有意为难姜花,牢牢锁着轮椅不动弹。

    他看着姜花推不动,围着轮椅抓耳挠腮,在前面拉,在后面推,喘着粗气哼哧哼哧使劲儿轮椅都纹丝不动。

    姜花皮肤黑看不什么,但沈初程看到他的头皮变得粉红,额上的青筋爆出来,长了一些的浅色头发里满是亮晶晶的汗。

    姜花不求助,也不抱怨,只是不断地尝试、不断地失败、再鼓起劲继续尝试。

    然后,一不小心从轮椅上划出去,摔了一个结实的大马趴。

    姜花皱着眉爬起来,手掌擦伤,泛起血珠,但她只是随手在衣服上擦一擦,像洗完手擦手上的水那般,又去推轮椅。

    沈初程终于解锁按键,姜花一推,轮椅就往前走。

    姜花欢呼:“好耶好耶,你要带我回家咯!”

    沈初程侧头看姜花举起来的手,手掌上渗出了更多的血。

    他应该开心的。

    但他一点也不。

    他已经,不知多久,没有快乐到欢呼了。

    或许,从来也没有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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